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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菜菜子
留言日期:
2024-06-14
主题:
深圳医保账户余额转入广州账户
内容:
曾在深圳工作并购买社保,现深圳职工医保已经停交费,账户内有个人余额,目前人在广州购买职工医保,请问如何把深圳医保账户余额提取出来或者转入广州医保账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14
答复时间:
2024-06-1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省内跨市流动的,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不划转,不提现,可持金融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继续使用。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事流程,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医疗征收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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