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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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6-13
主题:
生育津贴(产前)
内容:
您好,本人是深圳二档社保,目前在户籍地广东湛江进行了产前检查和建档,请问我应该如何申请产前检查费及报销,麻烦进行详细回复(我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内找到了相应的网址和路径: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3/lv3/hot?region=440300&area_code=440300&type=person&id=7900001731&lv1code=7700000066&lv1_name=%E5%B9%BC%E6%9C%89%E6%89%80%E9%95%BF&lv2_name=%E4%BA%A7%E5%89%8D%E6%A3%80%E6%9F%A5%E8%B4%B9%E6%94%AF%E4%BB%98,但无法进行在线申报,点击进去提示英文Service Unavailable服务无法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13
答复时间:
2024-06-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沟通了解,依据现行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应当在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因定点医药机构系统故障、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损坏或者正在补办等原因不能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可以待故障恢复后到就医的医药机构办理补记账手续。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并在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经参保人申请,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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