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邹海雅
留言日期:
2024-06-06
主题: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
内容: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需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7
答复时间:
2024-06-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若要申领生育津贴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申请,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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