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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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6-06
主题:
未婚怀孕医保使用问题
内容:
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 1、目前我和女朋友都是深圳一档社保,连续交了2年以上,但是还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女朋友怀孕了,去医院检查可以使用我(男方)的医保卡吗? 2、怀孕建档需要结婚证吗,如果没有结婚证去建档了,以后各种孕检一直到生产,男方的医保是否可以给女方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6
答复时间:
2024-06-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职工在市外无法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我市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已取消查验生育登记信息。如需了解医疗保障相关资讯,请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查看。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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