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夏凌
留言日期:
2024-06-04
主题:
咨询公积金提取
内容:
你好,我和我男朋友还没有领证,且只有我一个人在缴纳深圳社保和公积金。在4月份的时候,我们以两个人的名义一起买了房(预售),请问: 1、是否可以申请按月提取还贷(商业贷款)? 2、是否可以在1的基础上,同时申请公积金全额提取? 盼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7
答复时间:
2024-06-07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发生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在购房消费发生后三年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职工与非家庭成员为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共同借款人,若从职工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无法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则须由能获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柜台进行书面授权。 一笔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多个借款人的,且多个借款人非同一家庭成员,职工申请还贷提取的期间,其他共同借款人不得再申请还贷提取,若职工发生此提取情形的,视为已征得其他共同借款人同意。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和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以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办理符合自身情形的提取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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