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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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6-04
主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
内容:
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职工家庭以家庭名义申报,夫妻双方都需要满足6个月缴纳公积金要求。现在我们家庭情况是,我在职上班可以满足连续公司缴纳6个月公积金要求,我老婆半年前离职目前是已个人缴纳6个月公积金,请问这种情况能否以家庭名义申报公积金贷款108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7
答复时间:
2024-06-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在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个人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上浮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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