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盒子
留言日期:
2024-06-03
主题:
单位查询员工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容: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4条第2款,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 又根据公司法规定:“有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我单位拟核实高管任职资格,想请问如何以公司的名义向公安局查询相关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什么材料文件? 经咨询南山区分局无犯罪记录开具部门,答复称只受理自然人申请,不受理单位名义,也无法告知应向哪个部分咨询办理,故留言咨询。希望能够得到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3
答复时间:
2024-06-0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2024年6月4日我局刑事警察大队民警已通过电话联系并告知您相关办理情况。感谢您对深圳公安的理解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