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李
留言日期:
2024-05-31
主题:
离职或入职当月的员工社保该如何缴纳
内容:
问题1:离职或入职的员工,当月都是未全勤的。所以缴纳的基数是多少?是按当月的全勤工资标准,还是当实际发放的标准? 问题2:入职的员工,如果查询到当月已经在前单位缴纳社保了,那么新入职的单位要不要缴纳这个月的社保? 问题3:由于社保局每个月扣缴日期是相对固定的,那么在改日期后入职的员工的社保该如何缴纳? ‘谢谢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3
答复时间:
2024-06-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的留言信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6月3日通过致电您,已向您解释员工入职或离职当月社保参保、停交及缴费的相关现行规定。感谢您的留言以及对人力资源保障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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