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公积金贷款规定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您所述,您配偶不属于我市户籍且未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在申请当月之前应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且申请时深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基数、所购房产价值、贷款成数、贷款年限等有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上浮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商转公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