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AY
留言日期:
2024-05-29
主题:
公积金
内容:
你好,本人与老婆都是深户且已在安居房轮候库,本人在惠州上班并缴纳惠州社保&公积金,老婆在深圳上班并缴纳深圳公积金,家庭名下在异地有两套房且仍在还贷(从未用过公积金贷款),目前准备购买深圳安居房,请问下是否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6-04
答复时间:
2024-06-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其本人或配偶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如申请人或参与可贷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当月之前应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符合公积金贷款上浮情形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贷款额度以柜台审核结果为准。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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