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谭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5-23
主题:
男方生育津贴
内容:
你好,我在深圳上班,已买了一年多的五险,今年单位外派我回湖南衡阳老家办公,并且我也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类型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B006092808585502),现在我老婆在湖南衡阳老家生小孩,由于怀孕没有上班,所以在老家也办理了失业登记证明和生育登记。现在咨询的问题是: 老婆生小孩所产生的产检费和住院费,请问用我男方的医保领取生育津贴? 费用多少? 在哪里填写资料进行申请? 有没有相关政策文件和联系方式? 在此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24
答复时间:
2024-05-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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