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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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5-23
主题:
失业期间的待遇
内容:
你好,我想请问失业的待遇,以下几点是我提出的疑问: 1.公司是处于经营不善的问题,所以这个月裁员了,前几天公司补缴了5月之前的社保,5月份开始没缴纳社保了,今天去线上申请失业登记,发短信说审核未通过,处于就业状态,问公司人事说后台是停保原因都是选正常离职,请问这个原因后台还可以改吗,我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2.失业期间我能享受领取失业保险金还能享受什么待遇呢,除了正常医保和生育险待遇还有其他的吗,失业金领取期间医保待遇和生育险待遇跟正常职工统筹待遇一样吗,因为现在我也是怀孕状态,申请期间还能领生育津贴吗,如果有的话,什么时候能申请生育津贴,失业保险金和生育津贴的标准是多少呢,我现在总共交了67个月,总共能领多少个月失业保险金呢; 3.网上查到领取失业保险金还能领职业补贴还有培训补贴还有技能培训补贴,这几个有吗,还有一个是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还能领失业补助金,这个有吗? 谢谢解答。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23
答复时间:
2024-05-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以缴费基数的8%为其按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待遇。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失业人员生育津贴拨付模式设置为按月拨付与一次性拨付相结合。上月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失业人员本人可以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本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关于办理失业保险的相关问题,建议向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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