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安全陈工
留言日期:
2024-05-17
主题:
公司新购买制氮机的报建
内容:
您好,公司为工贸企业,属于3962 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公司之前有外购液氮储罐,在生产车间焊接机用作氮气保护气; 后公司计划购买2台制氮机逐步替代外购的液氮自用,需要做什么报建,安评、环评、是否需要更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需要重新取得什么证件,如何做到合法合规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21
答复时间:
2024-05-2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贵单位制氮机替代外购的液氮自用,不适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行政审批。建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36号令)要求做好设备安装、验收等工作,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关于环保、职业健康问题,请径向生态环境、卫健部门咨询。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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