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家人
留言日期:
2024-05-15
主题:
报销生育费用 准生证问题
内容:
我购买了深圳社保,异地工作。我妻子没有工作,没有购买深圳社保,只买了农村的合作医疗。现在想用我的社保来报销生育费用 ,请问,要提交的资料中,有没有强制性要求要准生证的。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5
答复时间:
2024-05-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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