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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5-13
主题:
新生儿异地门诊费用无法走统筹
内容:
本人职工医疗一档社保,有一儿子24年3月份出生,2024年4月20号入的深户,2024年4月24号缴纳了3月份~24年8月份的新生儿医保,2024年4月27号异地就医(江西省宜春市原州区人民医院)时门诊费用没有走统筹报销,全部走的亲情账户中的个人账户支付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4
答复时间:
2024-05-15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新生儿异地门诊费用无法走统筹”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第四款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按上述规定选定一家异地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并享受相关医疗待遇;您孩子就诊的江西省宜春市原州区人民医院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不符合选定基层医疗机构的范围,故无法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建议您可按以下流程操作选定: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掌上办事-办事-基层选点-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及变更(职工二档/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市外基层医疗机构选定/变更(注:操作选定时,请通过就医地医保部门核实选定的医疗机构是否为已开通联网接口的基层医疗机构),请您知悉并操作选定。同时,异地就医因故无法直接结算的,您可将符合本市规定的相关医疗费用在费用发生或出院之日起3年内(2023年10月1日之后的费用)向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具体审核结果以审核中心为准。具体报销流程如下: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hsa.sz.gov.cn/)——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医疗保险——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2.“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政务——掌上办事——办事——市外就医医疗费用报销材料预审。3.线下前往深圳市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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