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陈悦余
留言日期:
2024-05-12
主题:
深圳购车指标是否已放开
内容:
2024年5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深圳小汽车增量管理系统网站上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通告。即按照市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24)32号)中“(二十九)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规定(https://www.sz.gov.cn/gkmlpt/content/11/11271/post 11271152.htm1#20044)调整我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通告。。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放宽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限制。 现该公告已被删除,现在是否还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3
答复时间:
2024-05-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非本市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须持有我市核发的有效居住证,且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24〕32号),取消非深户籍人员申请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社保限制,放宽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的条件限制。目前,您可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xqctk.jtys.sz.gov.cn)提交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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