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就叫酒魅
留言日期:
2024-05-11
主题:
暂停参保后无法使用个人账户余额
内容:
我的医保已由深圳市转至韶关市,在深圳暂停参保了,在韶关没法使用我的医保个人账户。按照你们回复的方法,要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但是我申请的时候直接被拒绝,理由是我已经在深圳暂停参保。那请问我个人交的部分为什么我没法使用,没法提现?这样很不合理,你们的回复我也很不满意。我要拿回自己的钱或者使用我的钱怎么那么难!!!!麻烦深圳政府人性化管理,给个满意的答复,我只想拿回属于自己交的钱。谢谢,谢谢!实在没办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1
答复时间:
2024-05-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不划转,不提现,可持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定点医药机构继续使用。异地已联网结算的医药机构名单,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详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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