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龙岗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5-11
主题:
提取公积金提取还房贷
内容:
个人名下一套商品房(纯商业贷款),现需提取个人名下公积金,一次性还贷,请问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及相应办事流程。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4
答复时间:
2024-05-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其中,商业住房贷款行为: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徽商银行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还贷提取一年一次,其他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须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szzfjsj)”预约到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公积金柜台办理。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消费情形且职工在购房消费行为发生后三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业务受理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本市购房提取,同一套住房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在线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以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办理符合自身情形的提取业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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