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麦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5-11
主题:
关于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清退后去向
内容:
本人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到省内其它城市,当地医保局表示不接收外地医保账户余额,仅接收关系,2024年4月18日深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消费历史显示个账清退,余额为0,但目前这笔款项,既没有转到本人在新就业城市的医保账户上,也没有转到本人曾在深圳办理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去向不明……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1
答复时间:
2024-05-1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不划转,不提现,可跨市使用。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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