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白
留言日期:
2024-05-10
主题:
老家买房可以使用深圳公积金吗
内容:
您好,我之前在北京工作,于去年7月将北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现准备在老家买房(不贷款),过户成功后是否可以一并提取我在深圳市和之前在北京缴纳的公积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3
答复时间:
2024-05-14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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