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蓝色的网友
留言日期:
2024-05-08
主题:
广东省内异地购房,用深圳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所有金额出来吗?
内容:
在广东省茂名市购买商品房,打算用深圳的公积金申请贷款,请问在深圳缴纳的公积金余额能否一次性全取出来交首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10
答复时间:
2024-05-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深圳缴存职工在异地城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相关贷款政策。职工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出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供柜员查验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柜员查验后该电子码立即失效。“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该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职工可重新申请,路径如下: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服务-(业务办理模块)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

  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开具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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