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awning
留言日期:
2024-05-08
主题:
失业人员生育津贴
内容:
失业人员申请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是多少?申请界面的产前休假天数怎么填?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08
答复时间:
2024-05-1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的相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自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及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计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二)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三)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计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计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计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计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计14天。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计划生育手术情形,或者同时存在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情形的,合并计算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2023年1月起,上月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失业人员本人可按规定申请生育津贴,具体申请方式如下: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失业人员)进行申领,或携带相关资料前往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现场申请。失业人员本人享受生育津贴,需校验上月有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生育保险记录(不认视同)且本月有失业金发放记录,故具体可申请天数与您失业保险缴纳及失业金发放记录相关联,最终以系统数据为准。此外,产前休假天数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0-15天)进行选择,该项数据不影响您可实际申请生育津贴天数。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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