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Barizy
留言日期:
2024-04-30
主题:
生育津贴
内容:
工作地点广州,23年10月份入职,公司4月首次购买深圳社保,目前还在职,预产期在11月,社保需要买满几个月才能申请生育津贴?最迟在什么时间内可以申请?是由公司申请还是个人申请?申请成功后是发放个人账户还是公司帐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05
答复时间:
2024-05-08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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