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吴
留言日期:
2024-04-28
主题:
香港回深圳免税物品有哪些问题
内容:
本人第一次去香港旅游,想购买一个价值1500人民币的相机镜头过关回深圳。请问相机镜头在免税额度里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9
答复时间:
2024-04-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答复内容: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情况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一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8号)和《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严防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等相关规定,15日内首次进境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但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超出免税额度部分的个人物品应在放行进境前依法缴纳进口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海关予以全额征税。对于15日内进境超过一次的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

(二)根据上述规定,仅在香港购买一个价值1500元人民币的相机镜头并携带进境,如果您是15日内首次进境的内地居民旅客,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如果您是15日内进境超过一次的短期多次来往旅客,则需要缴纳进口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行李物品监管非口岸办事权,请咨询海关官网或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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