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leslieho
留言日期:
2024-04-26
主题:
个人账户转移
内容:
本人因工作调动,现在在广州交企业职工医保,已经申请将原来在深圳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转移到广州,但广州医保这边反映只转移了年限。现深圳的个人账户余额已经被清零,但这笔自己既未转移到广州,也没有转入本人账户,请问这笔资金转入何处?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6
答复时间:
2024-04-29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不得重复参保和重复享受待遇,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个人账户不划转,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划入参保人个人银行账户。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服务系统(https://sipub.sz.gov.cn/hspms/)查询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详情。

因我市的医保关系转移业务由社保部门经办,关于个人账户划转的问题,建议向社保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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