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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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4-24
主题:
报名
内容:
小学生报名咨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5
答复时间:
2024-04-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答复内容: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义务教育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

深圳市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辖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建议按照“属地管理” 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向辖区教育局咨询。

如有疑问,请拨打深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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