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先生
留言日期:
2024-04-23
主题:
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的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退休人员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在深圳第三人民医院认定了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肺结核”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高血压”的,在异地看肺结核和高血压病,门诊特定病种有没有报销的?还需要办理什么备案资料吗? 如果可以报销,是不是去备案地的任何一家联网医院都可以直接报销结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3
答复时间:
2024-04-2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3〕7号)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在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省内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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