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不懂就问
留言日期:
2024-04-22
主题:
关于深圳社保在外省产检以及生育报销事宜
内容:
您好。我夫人在深圳缴纳多年连续社保,目前需要回江西省的医院进行部分产检和生育,请问如何在江西省内直接使用社保卡挂号,产检,生育,并直接进行结算。 如果还没有开通此项功能,需要回深圳市办理,请问如何进行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周期多长。 以上盼复为感。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2
答复时间:
2024-04-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规定,用人单位已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省外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次日起3年内凭相关票据和病历资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关于职工生育费用报销的具体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hsa.sz.gov.cn/),进入服务-办事指南-生育保险专栏详细查看。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