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黎熙
留言日期:
2024-04-22
主题:
门诊医保报销
内容:
本人于2024年4月20日在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进行门诊看病,采用的医保挂号,其中挂号费医保统筹账户支付15元,微信支付10元,门诊时花费140.58元(其中试验费90元,药品费50.58元),全部为微信支付,医院自助结账时无法使用医保支付,请问现在门诊是无法使用医保账户进行支付吗?本人医保账户为外省账户,已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且2024年1月13日于龙华人民医院门诊时医保账户可以正常支付。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2
答复时间:
2024-04-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经查,您存在重复参保。2024年1月于龙华区人民医院就医可能使用的是异地医保通道,而4月于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就医使用的是深圳医保通道。您在深圳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的社康机构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社康机构同为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而其未绑定社康,因此需要自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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