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哈哈
留言日期:
2024-04-22
主题:
公司让员工自费缴纳公积金,包含公司应缴的部分
内容:
公司让员工缴工资的百分之十公积金,全部由员工自己承担,公司不出一分钱,这个合法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4
答复时间:
2024-04-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住房公积金是指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0年12月20日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应当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个人+单位),个人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金额由单位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对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您认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反映。如向公积金中心反映,请您在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进入“投诉单位少缴未缴”菜单预约)后,务必携带您本人的身份证明、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协助调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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