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乌耳
留言日期:
2024-04-20
主题:
二档深圳医保门诊特诊项目报销问题
内容:
二档深圳医保已缴纳了68个月,因身体原因今年4月在蛇口人民医院做了门诊特诊项目中的磁共振成像(MRI),磁共振成像费用为800元,个人实际缴纳350元,医保统筹账户450元(统筹账户占比56.25%);这和门诊特检项目统筹80%相关文件的规定不符,蛇口人民医院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2
答复时间:
2024-04-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除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该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80%的比例支付,与其他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待遇不重复享受。”因此,根据上述政策规定,职工一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检项目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因您为职工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故医保目录范围内属于门诊特检项目的按照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即三级医院55%的比例进行支付。上述政策建议您可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搜索详阅。若您仍有疑问,建议您可直接前往就诊医疗机构医保办公室或各辖区医保分局业务受理窗口进一步咨询核实。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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