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一、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等规定,参保人异地就医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应当首先在具有门诊特定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待遇认定。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可以在就医地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故,您在省内符合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的待遇认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业务管理部门将待遇认定信息上传至两定机构结算管理系统备案。二、若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办理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您可在深圳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有门特病种诊断资质的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门特病种准入标准对参保人予以审核确认,并将相关审核确认信息上传两定机构结算管理系统备案。您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或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或“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在线办理门诊特定病种预申请认定,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待预申请认定业务提交成功后,携带已上传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以及申请表前往具有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流程向专科接诊医师提出办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申请。三、待您完成门诊特定病种审核确认手续后,您可在您异地就医备案地按规定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若备案地(就医地)要求需办理添加病种备案后才可按规定享受门特待遇,您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前往深圳市各辖区医保分局业务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添加病种备案。若您仍有其它问题,建议您可前往深圳市各辖区医保分局业务窗口进一步咨询现场办理。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