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ugh
留言日期:
2024-04-17
主题:
关于小区内绿化设施
内容:
请问有人在小区内铲除绿化带内的植物,开垦种植蔬菜是否由城管部门管辖?具体处罚条款有哪些?有没有强制要求其恢复绿化?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23
答复时间:
2024-04-23
答复单位: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处理,受理编号:深城管2024字第263934号,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回复: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九项,其他破坏城市绿地及其设施和绿化植物的行为,违反该条款规定的依据《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一项至第七项和第九项规定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导致树木死亡的,可以处每株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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