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留言日期:
2024-04-10
主题:
医保参保地更新
内容:
东莞社保已停,现已办理深圳社保卡,深圳社保已缴纳半年以上,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仍未能查询深圳社保信息,且无法绑定深圳社康,望解决,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10
答复时间:
2024-04-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规定,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在其他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得同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信息将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同步上传。如参保人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无法通过医疗保障公共平台查询到参保信息,建议向参保属地的医疗保障部门咨询是否存在重复参保缴费记录。经核查,参保人存在省内异地正常参保缴费记录(增城区-职工医保),您需办理异地停保手续后,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才能同步本地参保信息。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