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周甜
留言日期:
2024-04-02
主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咨询
内容:
相关政策: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
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如上),我司针对新参加和新调入职工缴存公积金有如下问题,望省市级相关部门答复:
1. 新参加工作具体指哪一类人群?
2. 新调入职工是指哪一类员工?
3.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的当月收入如何核定? 包含哪些薪资项?怎么核定月份, 什么算当月收入?(如5.15入职,6月工资包含5.15-6.30的工资)如何定义第二个月,是发放第二次工资,还是入职第二个月?
4.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工资如何核定?当月不足月如何计算?入职下月才发放工资的话,从哪个月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