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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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3-29
主题:
新能源
内容:
请问我申请通过获得"油电混动"车牌,还没有打印,也没上牌,请问可以改"纯电"车牌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29
答复时间:
2024-04-01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指标的申请类型是申请人自行选择的,请您认真选择申请类型。 指标有效期6个月,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增量获得的混动小汽车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指标不使用不会造成任何影响,过期后可再次重新申请。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指标有效期为六个月。指标获得者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根据《细则》第五条 小汽车指标按使用类型分为纯电动小汽车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普通小汽车指标。纯电动小汽车指标用于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用于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普通小汽车指标用于普通小汽车、混合动力小汽车或者纯电动小汽车登记。感谢您对深圳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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