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李
留言日期:
2024-03-25
主题:
转业政策
内容:
我想咨询一下军官随配偶转业到深圳,要求是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在深圳,这个结婚时指的是结婚前户口在深圳吗,还是结婚后户口在深圳也可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28
答复时间:
2024-03-28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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