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MrAshin
留言日期:
2024-03-21
主题:
公积金缴纳和贷款问题
内容:
请问一下,我因为辞职离开公司,公积金账户也因此封存,辞职后的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己缴纳公积金,这之后我又重新找到工作,下一家公司开始正常缴纳公积金,但这个时候我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这时候我之前通过个人公积金账户缴纳的钱能否转移到原缴存账户,并且是否我办理贷款的条件还需要在新公司缴纳6个月公积金之后才能办理贷款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22
答复时间:
2024-03-25
答复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答复内容:

  您好!每个缴存职工均可设立一个普通缴存账户和一个灵活缴存账户,两个账户不能同时处于正常状态。申请人以普通缴存账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应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深圳个人普通缴存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申请贷款时深圳个人普通缴存账户和个人灵活缴存账户的缴存金额自动合并计算,缴存时间不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详细内容,您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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