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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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留言日期:
2024-03-16
主题:
关于二档医保看门诊的报销问题
内容:
我是二档医保,在之前我绑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医院为:宝安区石岩人民医院,在石岩人民医院就诊时,挂号、检查、开药统筹基金都可以支付一部分。 但本月我已绑定并生效新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院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我去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时除挂号费外有统筹基金支付一部分外,其他检查均需我自费(包括抽血检查、彩超)。 根据规定: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一级以下医疗机构75%、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的比例支付。 有以下疑问: 1.为什么二档医保在第二人民医院不可以使用统筹基金支付检查费用?(如可以使用请附带使用流程说明) 2.如果是因为某些特定医院不可以使用,请告知深圳哪些医院不可以?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8
答复时间:
2024-03-20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一、经查询,显示您绑定的医疗机构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院本部社区健康服务站,结算医院为深圳市福田区第二人民医院,且未办理转诊业务,因此您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二、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8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门诊诊查费待遇与其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待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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