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珍妮花
留言日期:
2024-03-15
主题:
医疗卫生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否可以按楼层或按房间办理房产证?
内容:
医疗卫生用地上建设了一栋房屋,房屋所有权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也即不会将房屋分割转让),首次登记后,能否按楼层或房间办理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9.2.1,同一权利人名下的不动产分割的,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又根据9.2.3第4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材料”第(5)项,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具体是需要提交哪个部门的同意分割的批准文件? 经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12345-3)答复需土地管理局审批是否可以分割,但电话土地管理局又说不需要审批,让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故医疗卫生用地上的房屋分割登记(不会分割转让)到底需要取得哪个部门的什么批准文件? 分割登记背景是,医院需要将部分楼层出租给月子中心,经咨询市卫健委告知月子中心要单独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为该楼层,医院许可证登记的地址不可再包含该层。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9
答复时间:
2024-03-19
答复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不动产分割的情形。所谓不动产单元分割,是指由一个可独立使用的不动产单元分割两个以上可独立使用的不动产。来文所反映的应是指医疗卫生建筑的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完成后,是否可以按区分层、间等为不动产单元进行登记发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医疗卫生建筑一般不涉及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因此不会以区分套、层、间等设立不动产单元并进行登记发证。当事人在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已提交竣工测绘报告等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出具不动产权证、竣工测绘报告等证明享有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感谢您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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