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Jack
留言日期:
2024-03-08
主题:
已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是否可以直接结算及门诊共济的问题?
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2024年3月7日、8日日在广东河源的源城区新江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被告知无法使用医保直接结算,需自付费用,现已通过微信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1:在源城区新江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是否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问题2:在该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报销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8
答复时间:
2024-03-11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职工医保一档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结算并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经系统查询河源市源城区新江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异地联网顶点医疗机构,异地定点医药机构需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功能才能结算异地医保费用,建议市民到已开通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或结算异常可保留报错截图至就医机构医保办处理。

无法直接结算的费用市民可在费用发生之日或出院之日起3年内带身份证件、发票、清单,门诊费用多提供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多提供出院小结到深圳就近的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报销或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预申请。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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