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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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留言日期:
2024-03-08
主题:
已备案的一档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是否可以直接结算及门诊共济的问题?
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2024年3月7日、8日日在广东河源的源城区新江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被告知无法使用医保直接结算,需自付费用,现已通过微信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1:在源城区新江社区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是否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问题2:在该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共济统筹基金报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