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xiaolin
留言日期:
2024-03-05
主题:
深圳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使用
内容:
公司派我去湛江市工作一段时间,我已经办了医保异地备案。我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湛江市的药店使用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5
答复时间:
2024-03-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在备案就医地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自2024年1月12日起,深圳市实现参保人在跨省及省内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限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您可到备案地已上线国家异地结算平台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如出现不能结算的问题,请与当地定点药店核实其是否已上线医保异地结算系统或所购药品是否不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或核实是否使用当地刷卡的POS机刷卡结算。若使用当地的POS机刷卡结算,请更换使用专用扫码器扫医保电子凭证或使用读卡器刷卡结算。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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