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微风拂过
留言日期:
2024-03-01
主题:
转业安置条件
内容: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役军官的配偶,在与军人结婚前通过人才引进、留学人才引进、投靠本地亲人三种方式落户,结婚需要满几年军人才能转业到深圳?对军官配偶婚前取得户口的时间有要求吗,可否取得深圳户口后立马结婚(还是需要落户深圳满两年才能与军人结婚,否则军官不能转业到深圳)吗?三种落户方式取得的深圳户口,都被深圳市转业政策允许吗?麻烦您解答一下这三点疑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06
答复时间:
2024-03-06
答复单位:
深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感谢来信。《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第十九条规定,“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一)自主择业的;(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三)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四)因战因公致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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