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我市医保执行统一的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单价千元以上材料不再区分进口、国产,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目录和支付标准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大病保险参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范围执行。参保人使用国家、广东省规定需先行自付的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的,应当由个人先行自付1%的费用……”乙类需先行自付1%不包含医用耗材;
二、床位费执行统一的诊疗项目和支付标准,不同诊疗目录执行的价格也不一致,以A级双人病房床位费为例,医保一档、二档、三档、四档的支付标准分别为60元、57元、54元和48元;
三、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三十三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和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80%的比例支付,与其他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待遇不重复享受。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范围由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80%的比例支付,其中PCT-CT不属于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项目范围;
四、开通“个人账户活化”后,个人账户可以支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一类门特病种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待遇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属于自费费用,无法使用医保个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