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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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米
留言日期:
2024-02-28
主题:
异地医疗
内容:
本人是深圳职工一档医保,因工作原因长期居住外省,为方便医疗,已进行异地备案。
了解到今年实行新的医保政策后,深圳参保人异地普通门诊能用统筹基金报销。
今年(24年)1月去备案地定点医院(三级医院)进行门诊问诊时,门诊医生对于所开的药物(经查询均在医保目录内)不批准报销,说医保局规定门诊开的药不能进行统筹报销,只有检查费用可以进行统筹报销。请问该医院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