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千色
留言日期:
2024-02-21
主题:
关于医保一次性补缴
内容:
非深户,目前在深圳务工。 之前是以灵活就业形式在汕尾市缴纳社保,医保则是买的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在深圳务工,缴纳深圳职工社保近3年,预计2024年11月可以办理退休,由于在深缴纳社保不足10年,计划回老家办理退休。但是医保截止目前只缴纳了96个月。根据《深圳医保管理办法》“2024年办理退休人员,在深缴纳满10年,广东省缴纳满25年”即可在深圳享受终身医保服务。 请问:在办理退休前,是否可以在深圳先办理医保一次性补缴196个月(按医保25年计算,余8个月与社保同期缴纳),非常感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21
答复时间:
2024-0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10年。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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