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冷月
留言日期:
2024-02-20
主题:
户口迁移
内容:
尊敬的工作服务人员,留言想咨询关于户口迁移的几个问题,望解答,谢谢! 1、关于未办房产证可否将自己的户口迁到新房住址?本人在光明区购买一套新房,已交房但未办房产证,是否可以将自己的集体户迁到新房住址?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件,是要在新房所在社区的派出所预约办理吗? 2、深户的兄弟姐妹到时候会随迁到新房住址的新户口上面,需要一个亲属关系证明,要去哪个部门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开具?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2-22
答复时间:
2024-02-26
答复单位:
深圳市公安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关于您反映的市内户口迁移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2024年2月23日15时许,南凤所执法管理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您,告知南凤所已将其反映情况反馈至户籍管理室,户籍管理室工作人员已告知其户口办理所需手续及相关材料:市内迁移:(一)夫妻是否已在同一户内,均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市内移居入户地顺序进行迁移,也可选择夫妻并户。夫妻双方在深有无房产均可并在另一方户籍所在的家庭户里,双方均无房产及公租房的可并至另一方户籍所在的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公共户。未成年子女可单独随父或母迁移。(二)随迁人仅可是配偶、子女、父母,办理市内移居业务时随迁人可不到场。(三)除子女随迁、未成年子女单独迁移、配偶随迁的情形仍需提供婚姻法律文书外,其他情形无需提供。在配偶的公租房立户,需提供结婚证来证明亲属关系。如再次发现类似情况,可直接拨打南凤派出所报警电话0755-27409120或110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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