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huangkang
留言日期:
2024-01-02
主题:
公司申请新能源车上牌指标
内容:
我们公司是北京一家公司在深圳的分公司,目前在深圳登记有5辆蓝牌车,现在又购买了1台新能源车,请问下新买的这辆新能源车能在公司名下注册登记吗。需不需要将已有的5台蓝牌车报废后更新指标?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1-02
答复时间:
2024-01-03
答复单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答复内容: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已调查核实,具体结果如下:公司可按照上一年度纳税额申请增量指标来接收这台车辆,如不符合纳税标准,再可考虑将旧车进行更新。

  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一)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纳税额已在上一年度计入税款总额用于获取申请编码的,不得在本年度计入税款总额。感谢您对我市交通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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