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卡卡
留言日期:
2023-12-21
主题:
男方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内容:
夫妻双方均有社保,女方有工作的情况下,男方是否可以申请生育津贴?领取生育津贴的期限是多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21
答复时间:
2023-12-22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停止缴费的,其职工和职工未就业配偶自次月起停止享受相应的待遇”;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职工已经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根据上述规定,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先行垫付,再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登陆单位经办网页申请。女职工本人因生育、终止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等享受的生育津贴,只能由其用人单位或其本人(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进行申请。若因您自身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如施行输精管结扎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等)而享受的生育津贴,可由您用人单位进行申请,请您知悉。感谢您对深圳医保工作的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