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深圳人
留言日期:
2023-12-01
主题:
深圳离职2年以前医保的补缴问题咨询。谢谢!
内容:
您好!深圳员工投诉企业未足额缴存社保(养老+医保+生育+工伤+失业)。 目前深圳特区社会保险条例,离职前2年以内的强制追缴,超过2年追缴期的可以补缴。 由于现在医保和社保归属不同局,想咨询下: 深圳离职2年追缴期以前的养老保险,政策支持补缴和受理;离职2年以前的医保,还可以补缴吗? 据悉,上海、南京、西安等国内城市,离职2年以前的医保,如果企业之前违法少缴,政策都支持追缴。 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12-04
答复时间:
2023-12-04
答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第七十九条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超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查处期限的,可以申请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的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未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的,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执行。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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